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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转发不再任性工商总局表态转虚假广告将受罚
发布日期:2016-05-20    作者:孙超律师
工商总局近日终于明确表态要严厉打击朋友圈的虚假广告,并表示最高可罚款百万。许多网友对此表示支持,专家解释,罚款不是最终目的,目的是要倒逼大家自律,自觉净化微信朋友圈的生态环境。
9月1日起,新《广告法》实施,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情节严重者最高可处以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后果严重的还须承担刑事责任。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司长张国华首次公开表示,微信朋友圈转发广告依旧需遵守新《广告法》,消费者可向工商部门举报。
张国华表示,虽然朋友圈的监管仍有障碍,但如果发现线索清晰的虚假广告,可以向工商举报,由工商部门查处。对于转发虚假广告,张国华解释,若以盈利为目的,始作俑者同样要受处罚,与发布者同罪。只是好心帮朋友的忙则不作为主要责任者,但也要有相应的处罚。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提醒,“在朋友圈你不是发什么东西都没有责任,工商总局的表态符合了一些人的预期。本身朋友圈是一个联络感情、交流思想、汇集信息的平台,更多是一种亲朋好友之间的交流,理性的朋友应该少在朋友圈发一些虚假广告,误导性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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