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医疗纠纷律师 医疗行为分类
医疗行为的法律概念,在我国尚无明确定义,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侵权责任法中多次提及诊疗活动,诊疗活动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 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可以说医疗行为与诊疗活动的概念是相似的 二者是同一概念的不同表述形式。需要注意的是,实施医疗行为主体的法定性和医疗行 为内涵的丰富性。实施医疗行为的主体有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通常来说医疗机构是承担医疗损害 赔偿责任的主体。
医疗行为的分类医疗行为具体包括诊断、检查、注射、用药、输血、麻醉、手术等各种具体的诊疗行为。从不同角度考察,可将医疗行为划分为不同的类型1,依其疗效不同,可分为临床医疗行为和实验性医疗行为。临床医疗行为是指医疗方法或医疗技术,经过动物或人体实验证实其疗效后,在治疗患者疾病过程中实施的医疗行为。实验性医疗行为是指新的医疗方法或医疗技术 经过动物实验成功后,初期试用于患者的治疗,而其疗效尚未被证实或尚无完全成功把握的医疗行为区分临床医疗行为和实验性医疗行为的意义在于,实验性医疗行为带给患者的风险经临床医疗行为更大,因而对于实验性医疗行为的实施,国家有更为严格的管理措施和审核程序,而且对医师在实施实验性医疗行为时的说明义务要求也更为严格。
2,依其目的的不同,可分为诊疗目的性医疗行为和非诊疗目的性医疗行为。非诊疗目的性医疗行为可分为实验性医疗行为和其他非以疾病的治疗或预防为目的的医疗行为。
医疗行为的特点医疗行为具有高度专业性与探索性医疗行为具有高度风险性与相对不确定性医疗行为具有侵袭性与损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