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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休年假补偿三倍工资
发布日期:2016-03-22    作者:孔佩律师
不休年假补偿三倍工资
 
国家规定年假怎么休?年假没休完或者不休如何补偿?
 
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从200811日起开始实施。根据条例,凡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享受带薪年休假。
 
时间长短如下: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没休完或者不休如何补偿?
 
昨日,吉林省人社厅有关工作人员表示,用人单位应保证职工享受年假,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但需给予补偿。如由职工个人原因造成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根据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日工资收入则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假设一职工工作年限为6年,月薪为3000元,那么他的日薪为137.93元,如果他由于单位安排工作使得5天年假未休,那么单位需向其支付的年假工资报酬为2068.95元。如果员工未休成年假也没拿到补偿的话,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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