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司法考试刑法教材:自首的概念
发布日期:2016-03-21 文章来源: 互联网
2016司法考试刑法教材:自首的概念。2016年司法考试司法部的公告还未下达,在此之前应该把重心放在重点学科的学习和备考上,法律教育网小编在这里为大家总结司法考试刑法的复习资料,方便大家学习交流。
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我国刑法设置的自首制度及其所确立的对自首犯从宽处罚的原则,对分化瓦解犯罪势力,迅速侦破刑事案件,感召犯罪分子主动投案,激励犯罪分子改过自新,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及时打击和预防犯罪起着积极的作用。根据刑法第67条规定,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两种。
司法考试刑法为司考复习的重中之重,一定要认真备考,更多司法考试资料下载,请关注相关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