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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卷一法理知识:法的价值种类
发布日期:2016-02-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法理学,许多人有相同的感觉:法理学抽象、枯燥、难以记忆,并由此产生厌烦情绪。确实,这门课教材中没有举出较多的事例来说明相关内容,与刑法、民法等课程相比理论性较强,缺少具体、实务性的知识。因此,在复习过程中,复习方法是很重要的。价值的种类主要有三种:自由、秩序、正义。

自由是指法通过制度的保障,使主体的行为任意化。有法律才有自由。

秩序被认为是工具性的价值,这里强调的是秩序是社会生活的基础和前提。

正义强调的是社会生活中主体的平等和公正。正义是法的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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