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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知识:司法的特点
发布日期:2016-02-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1.司法是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将法律适用于具体案件的专门活动。

2.司法活动具有国家权威性和国家强制性。

3.司法活动要依法进行。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从事司法活动必须要在法定权限内,在司法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程序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司法权正确、合法、及时地行使。

4.司法活动要有表明法律适用结果的法律文书。这些法律文书具有法律约束力,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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