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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盗窃罪辩护律师告诉你多次盗窃法院重判的案例
发布日期:2016-02-27    作者:马家强律师
泰安盗窃罪辩护律师告诉你多次盗窃法院重判的案例
盗窃罪是常见性犯罪,刑法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对此作了详细的规定,对于多次盗窃的情形怎么判呢泰安盗窃罪辩护律师推荐以下案例,通过发生在东平的真实案例告诉你,切勿犯罪!
原标题:东平男子盗窃六年“八进宫” 转载自泰山晚报
 《泰山晚报》1211日讯(记者 朱后廷 通讯员 张广岭 尹爱荣)从2008年至今的6年间,东平男子李某屡教不改,因盗窃7次被抓,近日,该男子又因盗窃被刑事拘留。东平县法院因李某具有多次盗窃前科,酌情从重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
  1017日,东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控告男子李某盗窃罪,且有多次盗窃前科。公诉机关控告,今年42日晚,被告人李某至东平某医院时,将停放在该院新建病房大楼北停车场内价值两千余元的老年乐摩托三轮车偷走,然后销赃获得1000余元。420日凌晨,李某又来到相同的地点,又盗得摩托三轮车一辆,价值一千余元。
  据了解,男子李某属于盗窃惯犯。在2008年至今,他已经因盗窃被教养、拘留、拘役达7次之多。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李某有盗窃犯罪前科,应酌情从重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李某犯有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法官提醒,生财有道,无论从事什么工作一定要遵守法律,堂堂正正做人。
泰安盗窃罪辩护律师告诉你多次盗窃法院重判的案例 原标题:东平男子盗窃六年“八进宫” 转载自泰山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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