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拆迁系列之二:执行异议有效阻止强拆
【事实概要】
李某是河南郑州金水区居民,一家三代人都居住一套面积不到60平米两居室里,房子坐落在市区最为繁华的商业街地段。2011年3月该区对该商业街地段进行旧城改造,并发布了房屋征收公告。对此居民对于将要搬进新房都兴奋不已,8月,该地段房子开始评估,可评估结果令李某不能接受。60平米的房子评估为不到50万,而邻居家的房子和他家的房子结构和面积、装修情况几乎一样却被评估为近80万,怎么会差距这么大?老李找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要求对此有个说法,可是当拆迁管理部门调查时,邻居对此全部否认,并拿出另外一份50万的评估报告。李某十分疑惑。经过几个月的了解和其他邻居的信息,才知道那家邻居之所以评估得高是因为他家的亲戚正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领导。直至2012年,该地段几乎每家都陆续签了合同且搬走了,只剩两户人家没签合同也没搬走。区政府这时向李某下达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并告知了复议和诉讼的权利。李某以为复议机关就是区政府,于是向区政府递交了说明书。三个月过去了,区政府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合法有效为名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拆除房屋。法院受理后,当月下达了予以强制执行的决定书。这时李某已经山穷水尽了,无奈之下找到我拆迁律师团队的赵健律师,要求保住房子不被强拆并解决房子得到公平的补偿。
【办案掠影】
办案第一辑:执行异议申请。
赵健律师在了解了整个案情后,明白复议和诉讼已经过期,当务之急应当先从制止强拆着手,于是向法院提交了执行异议申请书,内容大体为在区政府的房屋征收决定中未明确告知复议权和诉讼权着手,且未经过依法听证,对于李某的房屋征收公告未在房屋所在区域进行公告,裁定执行应当确认为违法。
办案第二辑:拆迁项目文件的信息调查。
赵健律师发现了此次拆迁项目在房屋征收公告里为旧城改造,且在房屋征收前的听证会政府也明确了拆迁的公益性及城市规划范围内改造居民条件的陈述,但在离该街区不远处却赫然挺立着大型广告,招商拍卖该块土地。在赵健律师的指导下,李某对广告进行了录像和拍照,且同步进行的是申请关于此次拆迁的立项文件和拆迁补偿资金的到位证明及专户储存证明的信息公开。三周过去了,政府没有公开相应的信息。
办案第二辑:打道回府,补充执行异议说明,有效制止强拆。
在区政府没有公开相应申请信息后,在律师的指导下,李某拿着立项申请信息的邮件及立项信息公开申请书及拍摄的商业广告录像以此证明执行依据的合法性并未被证实,附了补充补充说明找到法院执行庭庭长。一周后,法院作出裁定撤销对李某房屋强制执行裁定,对于区政府申请强制执行一案重新审理,强拆程序中止。
现在本案近期要进行听证的召开,法院通知区政府提交拆迁补偿资金到位证明等关于此次拆迁合法性文件,政府在法定时间内一直未交。相信听证会过后,有关拆迁的问题一切真相大白。
【律师说法】
本案,律师抓住了强制执行应当履行的重要程序,从程序上有效阻止强拆的合法性,通过审查此次拆迁的合法性上来围堵政府意图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来拆除公民的合法房屋。
策略在本案表现的尤为突出。拆迁案件不仅是适用法律,而是将法律变成一种武器,一个工具,这样对公民的权益才能有效得到维护。
强拆案件在拆迁中数见不鲜,但走入合法程序的强拆案件,怎样阻止,需要法院严格履行程序,不能纵容政府,更需要专业拆迁律师在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中灵活使用战术,转变思路,积极、及时为当事人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