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变相“没收”压岁钱也违法
又一个春节就要到了,很多小孩自然想到了压岁钱。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小孩每年的压岁钱是越来越多,但常常父母会以“帮你保管”等理由把孩子的压岁钱收回。有的父母是真的代为保管,孩子想买东西了才给,有的父母则私自挪用了孩子的压岁钱,有的父母则教孩子怎么存钱,很少有自己直接花了的。父母替孩子代为保管的做法一直都存在,但是否合法呢?
律师说法一:私自挪用压岁钱违法
压岁钱究竟该如何支配呢?父母真的有权随意处置子女的压岁钱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孩子或被监护人受赠与的财产是其合法财产,这些财产,监护人只有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才能处分,否则处分行为便不具效力。
大人给孩子发压岁钱属赠与性质,形成赠与合同关系,压岁钱一经孩子接受,赠与合同就成立,家长无权没收。既然压岁钱是孩子的个人财产,父母只能帮孩子保管或为了孩子利益做出处分财产的决定,私自挪用孩子的压岁钱是违法行为。
律师说法二:压岁钱是孩子个人财产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部分人的压岁钱可以由其家长或者法定代理人处理;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家长在处理孩子压岁钱时应该与孩子商量;18周岁以上的公民,以及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此部分人员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自由支配压岁钱。
压岁钱属于小孩的个人财产,监护人只能在为了孩子利益的前提下进行支配。但压岁钱主要涉及家庭内部的关系,不宜依靠法律进行约束,特别严重损害到未成年人权利的行为,可以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相关法律知识: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摘自华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