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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家长真的给老师钱物,违法吗?
发布日期:2015-06-19    作者:超级账号5律师
如果家长真的给老师钱物,违法吗?
  家长给老师送礼是否违法应根据行为人主观意愿以及老师的身份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区分。
  一、家长给钱行为构成行贿罪
  所谓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和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1、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2、用钱财收买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3、违反国家规定,给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4、数额较大;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行为人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贿人对于自己行贿行为的目的、性质都十分清楚,但为了谋取私利而仍然为之的故意行为。
  关于行贿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即行贿人的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便可能构成行贿罪。
  本案中,学生家长的送礼行为是否构成行贿罪,可以从两方面认定:一是从送礼人的主观意愿来看,如果学生家长送礼的目的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比如擅自更改学生的考试成绩使其成绩有助于出国深造、分班,帮助不合格的学生顺利通过入学考试进入学校等,则可能构成犯罪,如果家长虽然送礼,但是主观目的是正当的,则不构成行贿罪;二是从送礼的数额来看,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行贿数额达到1万元以上,则可能构成行贿罪。因此,家长送礼是否构成行贿罪要从主观目的及行贿数额综合判断,缺一不可。
  二、家长给钱行为不构成行贿罪
  如果老师的身份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学生家长为表达谢意给老师送礼,可以视为一种馈赠的行为,无可厚非,不构成行贿罪。值得提醒各位家长的是,感谢师恩的方式很多,如果非要送礼物,可以由学生和家长亲手为老师制作一份礼物,更有诚意,且更有纪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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