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专家学者做客中政委 四大金句成新年司改风向标
来源:正义网
律师专家学者做客中政委乐当“啄木鸟”
四大金句成新年司改风向标
“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
1月7日、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携中央政法委秘书长汪永清、司法部部长吴爱英等人,迎来了12位律师和12位法学专家学者代表,连续两天“热聊”政法工作和司法体制改革。
在被称为“中国最神秘低调的机构之一”——中央政法委大院会议室里,律师和专家们当起了司法体制改革的“啄木鸟”,言辞恳切、辣味十足,同时又妙语连珠,“锦囊妙计”迭出。
孟建柱“笑纳”了各种尖锐的评论,同时报以“金句”作为回应:“搞改革就是要听取不同声音”“司法体制改革要让年轻人有奔头,老人也安心”“司法为民,判错了,我们就要改”“我从来没有批示干预过任何一个个案”……这些含金量十足的点评,让在座律师和专家们颇感酣畅淋漓,同时也成为2016年司法体制改革攻坚之年的风向标。
“搞改革就是要听取不同声音”
1月7日一大早,12位律师代表先后走进中央政法委机关大院。
他们中有全国律师协会、地方律师协会的“领航人”,也有致力于法律援助的公益律师,还有专家学者型的兼职律师,业务覆盖各个领域。
此次孟建柱请来这批律师代表,正是为了向他们当面“问计”政法工作和司法体制改革。
值得注意的是,律师代表集体走进中央政法委机关,专门就政法工作献言献策,这还是第一次。
自十八大以来,孟建柱曾在不同场合反复强调,要尊重律师,重视发挥律师作用,提出“律师依法在诉讼每一个环节上较真、在案件每一个细节上挑毛病,有利于司法人员的认识更符合事情的本来面目”。
在此背景下,201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召开全国律师工作会议,这在中国律师发展史上尚属首次。同年9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明确各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措施。2015年12月,中央政法委召开的司法改革研讨会,也曾邀请律师代表参加。
律师们早已憋了一肚子话,一上来就接连“开炮”。
“有些地方的维稳措施为什么不靠谱?因为一是靠安抚,二是靠吓唬”“我们目前是结果责任制,很容易掉入窠臼。法官的权力清单现在梳理得不错,缺的是抗辩清单”“监视居住措施,目前在侦查阶段被用得太多太滥了”“现在司法责任制改革在推进,但要防止一些法官以‘不干预案件’为名搞不作为”……座谈会上,嘉宾们的发言“尺度”之大,超出了不少人的意料。
对这些辛辣、尖锐的意见,孟建柱全程侧身倾听,频频点头。听到有启发处,他马上提笔记录,连喝水时间都没有。
而这样的激烈思想碰撞,正是孟建柱所期待的。
之所以在新年伊始连续邀请知名律师和专家来座谈,孟建柱就是希望能够坚持问题导向,搞好顶层设计,让司法体制改革既有理论高度,又接地气、汇集民意民智。
其实,与会嘉宾们对于发言尺度并非没有顾虑。
1月8日会前,中央党校教授、法理学专家卓泽渊还和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与国际法所联合党委书记陈甦互相打趣:“这个会的尺度是啥?能提多少意见?”
但是会议一开始,他们的这些疑虑就被统统打消。
孟建柱亲自主持会议,他一开始便说:“大家对政法委肯定的话就不要多说了,多提不同意见和批评建议,这样好不好?”
会议期间,孟建柱再次强调:“有建议和反对意见,我们都很尊重,(你讲的)即使我不一定完全赞同,也能帮助我思考。都唱赞歌,这个会就没意义了,就变成自娱自乐了,我就白开了!”
孟建柱的话让大家想起,去年3月,有学者对司法体制改革中的一些举措提出异议,认为有“闭门造车”之嫌。
对此,孟建柱提出,要以开放的心态认真听取不同声音,对反对的意见也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积极对待、认真处理。他要求中央政法委、中央司改办在出台有关改革文件前,要进一步敞开渠道,更加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特别是专家学者和基层一线的意见。对社会关切、各界疑问,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
实际上,熟悉政法工作的人都知道,这是新一届中央政法委的一贯作风。十八大以来,中央政法委研究出台的各项司改方案和改革文件,在制定过程中都反复听取了不同领域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在方案最终出台前,还委托中国法学会组织专家学者进行效果评估。
从西部边陲西藏到东部前沿上海,从东北吉林到西南重庆……三年多来,孟建柱调研的足迹遍布大江南北,仅2014年至今就先后赴广东、江西等10多个省份,深入基层一线,了解司法实践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而这两次会议上孟建柱的态度,再次让大家感受到中央领导鼓励讲真话、讲实话的胸襟和诚意。
“要让年轻人有奔头,老人也安心”
“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三年三大步,社会评价很高。在整个过程中,中央政法委扮演了重要推手的角色,堪称中流砥柱。”1月8日座谈会上,第一个抢到发言机会的卓泽渊对司法体制改革给予了高度评价。
卓泽渊的话引起了在座专家学者们的共鸣。
近三年来,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措施紧锣密鼓出台、扎实有序推进、取得积极进展。中央政法委会同中央部门和有关地方党委,研究提出《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框架意见和4项重点改革试点工作的政策意见,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相结合,第一批上海等7个省份、第二批江苏等11个省份相隔一年启动试点,通过试点为改革实践投石问路,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司法规律的改革之路。
“改革有洄流,但改革的动力更大。浪花是遇到阻碍的结果,过程艰辛但是要不屈不挠,最终必将一江春水向东流。司法体制改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希望中政委中流击水,激流勇进。”卓泽渊充满激情地说。
卓泽渊诗一般的话语引发了大家的讨论热情,专家们纷纷抢着发言,会场热度直线上升。
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国浩(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吕红兵的建议,直指立案登记制改革后的现实难题。
吕红兵说,立案登记制切实解决了“立案难”问题,随之也带来了“诉讼爆炸”,急需通过优化法官资源配置、同步推进调解、仲裁等系统性改革等措施予以解决。
此轮司法改革中,一些地区法院出现法官离职的现象。就此,吕红兵向孟建柱直言:应客观看待这一现象,考虑在制度、立法层面,畅通法官与律师之间的职业互通渠道。
此外,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牛鼻子”的员额制改革,也成为两天来律师和专家热议的焦点。一些律师和专家担心,法官员额制改革在一些地方,成了“老同志必入选,年轻人被淘汰”,不利于调动法院内部年轻精英的积极性。”
华东政法大学原校长何勤华说出了一个让孟建柱惊讶的数据:“华东政法大学的法学毕业生,真正当法官检察官律师的8%都不到。”
何勤华说:“当法官、检察官的有大概3%,当律师的约4%,其他都去了企业、党政机关等等。我听当法官的学生讲,司改后,有一些地方法院、检察院领导进入了员额,一线青年法官、检察官的空间就被占掉了,我们很担忧这批人感觉没有希望流失。”
孟建柱关心地问:“上海的试点情况怎么样?”
何勤华说:“上海的司改试点落实得比较好,进入员额制名额中最年轻的法官、检察官,有1985年生的。同时,也允许一些法院院长、检察长通过遴选进入员额制队伍。”
孟建柱听罢一扬手:“但是他要实际去办案!年轻人有奔头,老人也安心,是改革最理想的模式。”
听了孟建柱的话,不少专家纷纷点头称赞,纷纷在笔记本上记了起来。
“我从没有批示干预过任何一个个案”
“我从来没有批示干预过任何一个个案!”孟建柱的这句话,这两天在很多人的微信朋友圈上被广泛转发。
而这句话,正是出自1月8日召开的法学专家学者座谈会。
会上,不少专家提到了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如何完善制度设计防止领导干部插手过问案件的问题。
孟建柱对此回应说:“现在政法委基本不干涉具体一般性案件审理,不会去讲‘哪个判三年、哪个判五年’。政法委的领导是思想政治上的领导,但是不能去干预个案。我可以跟大家问心无愧地说,我从来没有批示干预过任何一个个案。不要说当中央政法委书记这三年,当公安部长的五年里,我都没批过!”
孟建柱的坦诚相对,让在座的与会人员感触颇深。厉行法治,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
2014年4月和11月,中央政法委分两期举办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2015年5月又召开政法领导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通过集中培训提升政法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对于政法干警顶风作案的,中央政法委不留情面,自亮“家丑”,2014年分三批公开通报了35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2015年11月又公开通报了5起干预司法的典型案例。
三年多来,中央政法委率先垂范,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不批示干预个案。并推动出台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插手具体案件干预司法活动记录追责的“两个文件”,出台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指导意见,从制度层面为防止司法腐败建立“防火墙”,架起“高压线”。
“司法为民,判错了,我们就要改”
冤假错案问题,同样是两天来律师和专家学者们的关注焦点。
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顾永忠,在孟建柱面前毫不客气地“开炮”:“据我了解,90%左右的刑事冤假错案,律师一上来原本都是做无罪辩护的。保障和维护律师的权利,某种程度上就是保护了司法公正,尤其是刑事案件的司法公正”“不少冤假错案都是鉴定失误。比如,嫌疑人身上提取的泥土、残留的微量元素等,怎么取样、何时取样、怎么化验?细微的差别,会偏差很大”“中国目前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在审判阶段不认罪的约占10%至15%,实质性审判应该更多放在这些案子上,因为这些案件往往是冤假错案的重灾区!”……
面对顾永忠“连珠炮”式的发言,孟建柱不时打断、提问,或是核对数字准确性,或是提出有关鉴定方法的问题。在一些建议上,他则频频点头给予肯定。
“平反冤假错案,要有错必纠。不能为了政法单位的颜面,放着明明是处理不当的案子不管。司法为民,判错了,我们就要改!”孟建柱的话掷地有声。
一个冤假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99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2013年7月,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对加强防止和纠正错案机制建设作出规定,明确不能作“留有余地”的判决。此后,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福建念斌案等一批冤假错案得以纠正,让老百姓感受到“看得见的公平正义”。
孟建柱还在会上多次强调法治的重要性:“要真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还是要靠法治!”“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上一届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就有五名高官落马,充分体现了从严治党的决心态度。中国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谁违背了这一条,就会受到严惩!”
法治,是最大的社会公约数。
孟建柱的一席话让大家想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是新一届中央政法委统领各项政法工作的“法宝”。
从深化平安中国建设的“苏州会议”到“武汉会议”,从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到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委高举法治旗帜,推出一系列“新政”和举措,确保政法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更好地肩负起实践者、推动者的责任。
“信访不信法”曾是社会突出问题。中央政法委推动出台《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制定涉法涉诉信访事宜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工作机制等三个指导性文件,引导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如今,信访群众依法按程序反映问题的多了,涉法涉诉信访出现“弃访转法”势头。
刘汉刘维黑社会性质组织称霸一方、罪行累累。政法机关依法破解了侦查取证难、起诉指控难、庭审难等难题,将刘汉、刘维等人绳之以法。对这一举世瞩目案件的依法公正处理,是政法工作纳入法治轨道的一个缩影,彰显了党和国家依法治国、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坚定决心。
……
两天的会议结束后,参会律师和专家学者们都受到了同样的“礼遇”:孟建柱邀请大家到机关食堂一起吃自助餐。大家纷纷端着餐盘围拢在孟建柱的旁边,继续着会议上的讨论,把午餐变成了“午餐研讨会”。
会后,应律师和专家的要求,大家同孟建柱一同在中政委大院里合影。
在照相机快门的“咔嚓”声中,这两次开门纳谏的民主会议被永远定格。珍贵的合影传递着2016年中央政法委工作扑面而来的新风,也记录着司法改革一步步砥砺前行的坚实脚步。
记者王治国/正义网北京1月1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