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管理 (大连)
发布日期:2008-07-0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管理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07-06-01 浏览 966 次 |
|
一、办事名称 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管理 二、办事流程 1、项目组织申报:每年8-9月份,由各区市县人事局、项目单位将下一年度的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报市外专局。市外专局对项目进行审核后,报市外办盖章后上报国家外国专家局。 2、项目实施:根据国家外专局项目计划,由国家外国专家局下达本年度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各项目单位应立即抓紧项目实施和成果反馈。 三、申报资料 1、项目申报:填写《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并电子文档,报市外专局。 2、项目实施:项目单位准备以下材料报市外专局: (1)出国(境)培训项目、人员审核表; (2)出国(境)任务批件; (3)外方邀请和日程; (4)团组翻译证明; (5)健康担保(年龄超过50岁); (6)其他说明材料。 市外专局审核材料后,报国家外专局,由国家外专局审批下达审核件(两周工作日)。 3、申报总结和成果:项目实施完毕后,各项目单位统一使用国家外专局出国培训成果/总结在线申报系统申报培训总结和成果。 四、办事相关表格 1、《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 2、《出国(境)培训项目、人员审核表》 五、服务机构及责任部门 大连市外国专家局、国家外国专家局 六、办理依据(相关政策、文件) 同出国(境)培训项目管理工作有关文件 七、法定时限: 国家外专局审核件下达:两周 八、事项类型:服务、转报 九:收费标准:无 十、办理地址:大连市人民广场1号市政府西楼318室 十一、联系电话:0411-83623465 十二、联系人:项目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