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峰名誉侵权案一审宣判 诉讼请求全部被驳回
12月24日,歌手汪峰因名誉权起诉“内地第一狗仔”韩炳江(笔名“卓伟”)、新闻报社及新浪公司的两起名誉权诉讼,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温榆河法庭一审宣判,法院未认定名誉侵权,一审驳回了汪峰的全部诉讼请求。
今年4月20日,韩炳江在其个人新浪微博“@中国第一狗仔卓伟”分享了微博用户“@全民星探”发布的一篇题为《章子怡汪峰领证 蜜月会友妇唱夫随》的文章,并配文字“赌坛先锋我无罪 影坛后妈君有情”。
今年4月14日,汪峰参加“2015中国(江苏)扑克锦标赛”的开幕式和冠军慈善赛。4月16日,该锦标赛的后续赛事经公安部门调查因涉嫌赌博而被叫停。4月21日,《新闻晨报》记者郁潇亮发表题为《用慈善为赌博张目是丧尽天良》的文章并配图。同日,新浪评论通过新浪微博及新浪网对涉诉文章进行了原文刊载,但未转载配图。
因认为上述微博及相关报道侵犯名誉权,4月29日,汪峰将韩炳江、上海报业集团、郁潇亮、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分别诉至朝阳法院。案件审理期间,汪峰将起诉上海报业集团、郁潇亮、新浪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的被告变更为新闻报社、新浪公司。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至2015年期间,互联网上有多次汪峰在世界各地赌场赌博的新闻报道,汪峰在庭审中对于该事实亦未否认或提交证明上述报道为虚假的证据。4月14日,汪峰参加“2015中国(江苏)扑克锦标赛”的开幕式和冠军慈善赛。2015年4月16日,该锦标赛的后续赛事经公安部门调查因涉嫌赌博而被叫停。
法院审理认为,韩炳江使用“赌坛”一词并不意味着给予汪峰法律意义上的否定评价,使用“赌坛先锋”一词难以认定构成对汪峰的侮辱或诽谤。汪峰曾多次在境外赌场活动并经多家媒体报道,其于2015年4月参加的德州扑克大赛也因涉赌被相关职权部门叫停,故评论者将其与赌博相联系,并非无中生有,结合汪峰的行为表现,此种联系具有一定事实和逻辑上的合理性。涉诉文章并未超出公正评论的范畴,而是媒体正当行使舆论监督权的一种行为,而文章配图是以艺术创作的手法表达自己的观点,难以认定构成对汪峰名誉权的侵害。法律不宜对此类评论加以苛刻地限制,而汪峰作为公众人物应对上述评论加以容忍和理解。因此,法院认定韩炳江、新闻报社及新浪公司均不构成对汪峰名誉权的侵犯,一审判决驳回了汪峰的全部诉讼请求。
就起诉韩炳江一案,汪峰一方当庭表示上诉;就起诉新闻报社及新浪公司一案,汪峰一方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