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民法学讲义: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
发布日期:2015-11-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1:要件
(1)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对待给付义务;
(2)双方债务无先后履行顺序:
(3)双方债务均届至:
(4)一方可能履行债务而未履行。
2:效力:一时阻却请求权行使。
二、不安抗辩权
1:要件:
(1)双方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2)先给付一方债务届至;
(3)后给付一方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危险;(第68条)
2:行使过程
(1)先给付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危险;
(2)中止履行,并及时通知对方;
(3)若对方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继续履行;
(4)对方未能及时恢复履行能力,亦未提供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
3:效力:
(1)一时性阻却请求权行使:中止履行;
(2)永久性阻却请求权行使:解除合同。
4:不安抗辩与预期违约的区别:是否违约;行使人不同、后果不同。
三、先履行抗辩权
1:要件:
(1)双方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2)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3)先给付一方未履行;
(4)后给付一方债务届至。
2:效力:一时性阻却请求权行使
【例题】某市A乡农户甲于2006年3月1日与乙公司订立合同,出售自己饲养的活鸡1万只,乙公司应在3月21日前支付5万元的首期价款,甲从4月1日起分批交付,交付完毕后乙公司付清余款。3月20日,乙公司得知该市的B乡发现了鸡瘟,即致电向甲询问。甲称,尽管B乡临近A乡,但是应当不会传播过来。乙公司表示等到事情比较明朗后再付款,甲坚持要求其按时付款,否则将不交货并追究责任。3月25日,因失火导致鸡棚倒塌,致甲所饲养的大部分鸡只毁于一旦,甲当即将此事通知了乙。
2006年3月10日,甲向丙公司订购了一批饲料,约定4月10日至20日期间送货上门,甲验收后10日内付款。甲在3月26日把鸡只死亡情况通知了丙公司,要求取消交易。丙公司称:货物已经备好,不同意解约,除非甲赔偿其损失。请回答91-93题。(2007年卷三第91~93题,不定项选)
91.关于甲与乙公司之间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A.乙公司虽在3月21日没有付款,但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B.甲3月20日电话中关于将不交货的表示构成违约
C.甲不需承担不能交付标的物的违约责任
D.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92.关于甲与丙公司之间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A.由于甲所养殖的鸡只于3月25日已经大部灭失,合同自动解除
B.甲取消交易构成违约,应对丙承担违约责任
C.甲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是应赔偿丙公司的损失
D.丙有权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
93.假设甲所养的鸡并未因失火导致鸡棚倒塌所灭,但当地政府为防止疫情爆发,自3月21日起对甲的养殖场实行管制,禁止鸡鸭外运,一旦发现疫情即全部扑杀,乙知情后没有支付首期价款,关于甲、乙之间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A.虽然乙公司在3月21日前没有付款,也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B.甲有权以乙未付首期价款为由拒绝履行相应的交货义务
C.如果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甲应当适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D.如果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乙公司应当适当赔偿甲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