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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司考民法讲义:担保物权竞合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发布日期:2015-11-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1、概念
担保物权的竞合,亦称为物的担保的竞合,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上存在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此时应以何类担保物权的效力优先的问题。
2、成立条件
(1)须同一标的物上同时存在数个不同种的物上担保权。
(2)须各个担保物权人不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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