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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概念
发布日期:2015-10-20    作者:110网律师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刑法第341条第1款),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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