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风险培训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作用
普法教育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政策,国家普法办提出的法律“六进”之一便是法律“进企业”,要求企业加强普法宣传,保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守法、用法,但是企业普法教育的效果并不理想,究其原因,普法教育的出发点是个人的思想及法律意识,这无疑增加了普法管理体系建立和考核的难度,并且收效甚微,单纯的普法教育难以使企业人员从行为上和企业管理、企业目标联系起来。因此,一些企业已经把法律教育工作作为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培训单元来开展,让受训者参与到法律风险管理的流程中,赋予其识别个人权限范围内法律风险点并加以控制的义务,来实现每一级别的目标,这样就把被动接受普法教育转变成主动学习,否则将可能由于个人原因影响到组织的目标。而具体的操作可以基于业务流程用一定的法律风险管理方法对流程中的法律风险进行识别、评价、控制并考核,实现全体经营管理人员主动学法意识、危机意识的提升,要建立这种机制,首先就要求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法律风险防范培训,逐步开展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创建工作,最终实现企业管理人员法律意识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