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司法三坚持抓好人民调解工作
肃北县司法局三坚持抓好人民调解工作
肃北县司法局按照“调防结合,预防为主,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始终做到“三个坚持”,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坚持为民服务的意识,充分发挥村(居)调解的作用。调解委员会以关注民生、服务百姓为宗旨,热情为广大群众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及时宣传讲解政策法律,真正做到群众有所求,调委会有所应。
二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多方疏导、化解矛盾纠纷。受理纠纷后,调解员认真调查和了解,弄清楚事情真相,制定调解方案。调解过程中,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量促使达成协议。对于矛盾冲突大、情况较为复杂的案件,调委会群策群力,集思广义,商定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案,从情、理、法多角度引导当事人,做到妥善解决纠纷,实现调解工作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坚持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调解技巧。每调解一件矛盾纠纷,调解员认真做好调解笔录,让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调解结束后整理规范调解文书卷宗,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和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