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司法考试刑法: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发布日期:2015-08-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本罪是指故意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属于具体的危险犯。其中的运输既包括境内的运输,也包括从境内运往境外和从境外运往境内;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属于危险物质。犯本罪的,根据刑法第125条的规定处罚。
劫持船只、汽车罪
本罪是指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船只、汽车的行为。犯本罪的,根据刑法第122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