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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激活的信用卡需要注销吗?
发布日期:2015-08-24    作者:孙超律师
  未激活的信用卡需要注销吗? 

  2009年,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第五条明确指出“持卡人激活信用卡前,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扣收任何费用。持卡人以书面、客户服务中心电话录音或电子签名方式授权银行业金融机构扣收费用的除外”。 

  但是,部分主题信用卡或是信用卡本身材质特殊,在办理时信用卡规章里会明确提到该信用卡办理后就会收取年费,不管是否开通,而一旦持卡人在信用卡申请单上签字,就相当于授权银行收取年费,这样,持卡人办理后如果不使用也可能产生费用,并进而影响个人信用。 

  目前,尽管不开卡,银行也不会主动将客户信用卡注销,只能等到该信用卡到期。不过,出于安全考虑,还是建议持有多张未激活信用卡的进行注销。目前,多数银行通过电话就能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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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从未收到的信用卡现身,要及时去注销避免被盗刷 

  银行在接到用户的信用卡申请后,会根据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通常来说,即使信用卡申请被拒,银行也会通过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申请人,而不会 “无声无息”。虽然信用卡一般通过挂号信的方式寄出,原则上必须本人签收,但是部分小区的物业对挂号信管理不严格,会导致挂号信被冒领或是遗失,使得信用卡虽然发出了却并没有被申请人拿到。 

  银行相关人士提示持卡人,如果在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时发现了这种卡,一定要马上到银行注销,以防被他人盗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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