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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代理张某与邹某离婚纠纷案
发布日期:2015-08-19    作者:李建军律师
    张某与邹某于2003年经人介绍相识,并于2004年登记结婚,同年生育一子。   由于婚前彼此缺乏足够了解,认识一年就草率结婚,导致婚后双方性格不和,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未能培养起真正的夫妻感情。   为此,原告张某为此苦恼不已,在多次协议无果的情况下,决心起诉离婚。   该律师接受张某委托后,通过艰苦努力,收集到了大量对原告张某有利的证据,尤其是办案中,注重加强与法官、当事人沟通交流,及时向法官表达张某诉求。该案在该律师的努力下,最终以调解离婚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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