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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只有手扶梯会吃人?特别是带小朋友的家长,这些安全隐患必须提防!
发布日期:2015-08-17    作者:110网律师
常成律师团,你身边的法律顾问welcome在荆州电梯“吃人”事件之前,国内就发生过多起宝宝的小脚被夹入手扶梯的事件,调查原因发现,很多情况都是由于孩子穿错了鞋!什么?搭乘手扶梯还有鞋子禁忌!没错,有些鞋子的确更容易成为手扶梯“爱吃”的“美味”,那么手扶梯容易夹住哪些鞋子呢?


小孩小脚要护好!手扶梯最爱吃的3种鞋1、洞洞鞋
常成你知道吗?多起电梯“咬人”事件都是因为孩子穿上了洞洞鞋!大部分洞洞鞋的材质都是聚乙烯树脂,这种材料的特点就是材质软、容易变形。如果是下雨天,雨水更容易进入鞋内,使洞洞鞋又多了几分湿滑。因此孩子穿着洞洞鞋时,由于难发力、易打滑,很容易被手扶梯夹住。


2、系带鞋
常成系带鞋的鞋带也是手扶梯最爱吃的食物之一!这是因为系带鞋的鞋带很容易掉入手扶梯的缝隙里,进而把鞋子也扯进去,从而会夹到脚趾。因此,在搭乘手扶梯之前,如果孩子穿的是系带鞋,家长一定要注意孩子的鞋带是否系好。


3、露趾鞋
常成因为小孩子的动作不够灵活、协调,穿露趾鞋搭乘手扶梯时会大大增加脚趾受伤的可能性!有些爱动的孩子在搭乘手扶梯时可能就会因为到处乱踢而导致被上一级电梯或电梯边缘刮破或夹住脚趾。因此,父母给孩子选购鞋子时最好选择包裹双脚的款式。

升降梯高层急坠 Mark这4点能救命!常成日常生活中大家最常搭乘的电梯除了手扶梯之外,就是升降梯了!如果你带着宝宝搭乘升降梯时,由于突然断电或机械故障使得升降梯从高层迅速下坠,在这命悬一刻的危急关头,你和宝宝该如何自救呢?
1、迅速按下每一层楼的电梯按键
常成当升降梯突然急坠,迅速按下该楼层以下所有楼层的电梯按键后,如果紧急供电系统对升降梯供电了,那么升降梯就会在第一时间停下来。


2、如果升降梯内有扶手,请紧紧握住手把
常成紧握手把可以稳定我们的重心,使我们不会因为重心不稳而摔倒,从而造成严重的身体损伤!


3、将背部和头部紧贴电梯内墙
常成从高层急坠后,人体的脊椎很可能会受损甚至是折断!将背部和头部紧贴电梯内墙可以有效保护脊椎,避免脊椎严重受伤。


4、提起脚跟,膝盖呈弯曲姿势
常成升降梯急坠时会产生强大的震动,人很可能会因这些外力而受重伤。韧带作为人体唯一富含弹性的组织,我们可以借用膝盖弯曲来承受重落的压力。


我有特殊的鉴坑技巧 4招识别“无盖井”常成有时候大雨滂沱,部分路面往往积水严重。家长带孩子出行时便存在一个大隐患——井盖,因为施工或被偷窃,有些下水道的井盖往往会松动甚至是丢失,这就给家长和孩子的生命造成了威胁。如果下雨天你不得不带着孩子出门,请一定记得下面几条判断“无盖井”的方法!
1、棍子探路
常成行走于暴雨之中,你不带点“家伙”还真不行,特别是你还牵着一个小可爱。建议大家可以找一根棍子,走路时尽量把手张开,以自己和孩子为中心把棍子探出去,碰到有触碰感的地面则为安全,木棍往下垂落的地方则不安全,应换道而行。


2、观察水面
常成如果路面上积水严重,大家应低头观察水面。一般而言,下水道处的雨水会相对湍急且有回旋窝。如果大家在平路上突然发现类似于下水道的水面时,则证明前面有“无盖井”!


3、寻找标识
常成很多时候,因为施工而取下井盖的下水道,周围都会有相应的标识。并且一些好心人如果发现下水道少了井盖,也会放一些障碍物在“无盖井”面前,用以提醒行人。所以,行走于积水路面的你,一定要注意观察这些标识,如果发现有,请立刻避开!


4、判断光线
常成如果你是夜晚行走于积水路面,那你就要更加小心了!如果雨停后出现月亮,当你迎着月光走时,路面发亮处则为水坑;当你背着月光走时,路面暗影处则为水坑。如果你不确定这些坑是不是“无盖井”,最好是通通避开哦!


带娃坐地铁必备 保命技能速Get1、设法抵住列车门,不让其关闭
  如果你的孩子不幸落入车门和屏蔽门之间,你应迅速抵住列车门,不让其关闭,可以让车门夹住自己的包包、雨伞、随身较大件的物品。这是因为,只要门不关严实,列车绝不会开动。系统三次锁门失败后需要司机人工重新执行开门、关门操作。


2、向外拉动列车门内侧把手
常成如果屏蔽门和车门都已经关闭,你还可以向外拉动列车门内侧的把手。从列车门关闭到开车有至少五秒的时间,如果你保持冷静,拉开门是没有问题的。只要拉开一个缝隙,列车也会紧急停止。


3、按下站台紧急停车按钮
常成如果你此时并没有上车,你应该立刻按下站台柱子上的紧急停车按钮。紧急停车按钮一般位于靠近车头和车位的站台两端的立柱上,记住不要跟火灾报警器混淆。


4、按下车厢中的报警按钮/紧急开门栓
常成看见孩子被夹于车门和屏蔽门之间,你应该迅速保持冷静,立刻按下车厢中的乘客报警按钮或者紧急开门栓。按钮通常在车门两侧,乘客报警按钮可以直接与司机通话报警,而紧急开门栓则能触发紧急停车。


常成提醒常成对设备或者设施的管理、运营人员、单位、管理部门、生产商都具有安全保障义务,有对因其所管理的设备或者设施造成他人损失而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甚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以下主要针对“电梯等特种设备事故”管理、运营主体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1、如果商业场所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事件发生,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2、如果商业场所之外的第三人的行为导致事件发生,造成他人损害,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商场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3、如果电梯维保单位违反根据我国《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的维护、保养义务,也要承担侵权责任。
4、如果电梯本身存在缺陷,电梯生产者或销售者也是被告,要承担产品责任。


二、刑事责任
1、如果商场其他具有管理义务的场所、在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或维保单位在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维修保养义务、或电梯的维护保养人员在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维修保养义务,导致电梯“吃人”事故的发生,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商场或者其他场所的主管人员可能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2、若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电梯生产商可能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或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3、如果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的工作人员、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导致电梯“吃人”事故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有关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的工作人员则涉嫌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
(来源:妈妈网 编辑:阮子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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