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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法院一定能判离吗
发布日期:2015-07-31    作者:王丽媛律师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
诉讼离婚是双方当事人就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等的其中一个或者多个问题无法协商一致,进行民事诉讼的行为。那么起诉离婚法院一定能判离吗?其法律把一句是什么?下文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网友咨询:
起诉离婚法院一定能判离吗?
律师解答:
不一定。
反问一下,一方想结婚就一定能结么?肯定不行。所以,一方想离婚起诉到法院,对方不同意离的,也不一定能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解读: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其中,同居是指长期稳定共同居住,偶尔睡不算;“分居是指从不在一起住,分房睡不算,有时回家的不算,因工作两地分居也不算。
如果结婚时间不长,没什么财产也没孩子,可能判离婚容易些。
如果只是性格不合,长期吵架,感情不好,法院不会轻易判离婚。法院会先调解,调解不成判决驳回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原告过六个月以后可以再次起诉,第二次、甚至第三次再起诉的话,法院判离婚的可能性就要大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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