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肃北县司法局对解矫工作做到“四要”
发布日期:2015-07-27    作者:超级账号5律师
肃北县司法局对解矫工作做到四要
社区矫正对象解矫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最终环节,是巩固矫正成果的重要时期。因此,做好解矫工作应当做到四要
    一、要到位教育。解教教育是解教工作的首要环节,主要目的是巩固矫正成果,帮助矫正对象查找不足,明确方向,促使其树立自信心,增强自律意识,顺利融入社会,为社区矫正画上圆满的句号。解教教育应在矫正期满前两个月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内容包括:法制教育,促使他们遵纪守法,预防重新犯罪;再就业政策及就业形势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示范典型教育,邀请刑满释放、解矫人员创业典型现身说法,激励他们自强自立,做一个对家庭和社会有所作为的人。
    二、要齐全手续。在矫正对象期满前一个月,司法所工作人员应指导其作出书面总结,根据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的表现,对其矫正效果再犯可能性进行综合评估,并填写《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社区矫正期满审批表》,报县(市、区)司法局审批。审批后,在矫正期满日向矫正对象宣告解除社区矫正。
    三、要及时衔接。司法所在矫正对象解矫后,应及时将其纳入社区矫正范围,建立个人档案,开展帮教,确保社区矫正与社区矫正实现无缝对接。
    四、要经常回访。矫正对象解矫后,工作人员应定期对解矫人员进行回访。回访工作有利于总结社区矫正工作经验,评估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更有利于建立帮扶的长效机制,防止他们重新犯罪。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