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司法局六项措施强化基层法律援助工作
肃北县司法局六项措施强化基层法律援助工作
坚持以提升法律援助质量为抓手,紧扣便民服务主题, “六项”措施强化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加强基础,强化机构建设,促法律援助渠道更加畅通。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依托,27个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为基础的二级法律援助网络,“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逐步形成,实现了全镇法律援助“村村通”。
二是深化服务,强化窗口建设,促法律援助服务更加便民。开通“青少年维权示范岗”、“农民工法律援助”、“老年人法律援助”、“残疾人法律援助”等无障碍绿色通道,临街增设法律援助接待室和私密谈话室,实行“点援制”,让群众选择信得过的法律援助工作者办理自己的案件,使法律援助工作更加人性化
三是改善条件,强化硬件建设,促法律援助作用更加凸显。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均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数码相机、空调、电话等设备,为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物质保障。
四是创新形式,强化社会宣传,促法律援助事业更加深入人心。集中上街宣传5次、发放法律援助手提袋1000个、便民服务卡2000张、法援宣传挂历100份、律援助宣传手册1500份,让律援助知识在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得到传播,让公民看到法律援助的功效,相信法律援助。
五是加大投入,强化队伍培训,促法律援助业务更加高效。组织村(居)联系点工作人员业务培训2次,提升了法援工作者业务素质,促进了全县法律援助业务办理。2011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件。
六是提升质量,强化监督体系建设,促法律援助办理更加规范。建立完善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办案回访8次。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