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2015司考经济法知识点:银行业监督管理的对象
发布日期:2015-07-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1.银行业金融机构。

  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这是银行业监督管理的主要对象。

  2.其他金融机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法律 教育 网

  3.在境外设立的金融机构。

  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在境外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及前两种金融机构在境外的业务活动。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