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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经济法》背诵笔记
发布日期:2015-07-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A地域范围(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于《反垄断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结果地),适用《反垄断法》。B排除范围1: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本法;但是,经营者滥用(专利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本法。2:(农业)生产者及(农业)经济组织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不适用本法。垄断行为:(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勾结)(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独霸)(三)具有或者可能(疑罪从有)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注意定语的限制)(四)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反垄断调查:A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B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行政执法2.反垄断行政调查(1)调查机构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对涉嫌垄断行为进行调查。(2)调查程序立案-调查-处理(3)经营者承诺消除不利影响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应中止调查。调查措施:①进入被调查的经营者的营业场所或者其他有关场所进行检查;②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③查阅、复制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有关单证、协议、会计账簿、业务函电、电子数据等文件、资料;④查封、扣押相关证据;⑤查询经营者的银行账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一)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二)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三)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限制竞争行为:1.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2.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限制竞争行为。3.搭售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4.招标投标中的串通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混淆(造假)(二)商业贿赂(三)虚假宣传(四)侵犯商业秘密(五)低价倾销(六)不正当有奖销售(七)诋毁商誉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对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且应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适用对象:1.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适用消费者保护法。所谓消费者,是指为个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自然人。从事消费活动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不属于消费者保护法意义上的"消费者".2.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时,参照消费者保护法执行。

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一)消费者的权利1.安全保障权2.知悉真情权3.自主选择权4.公平交易权5.获取赔偿权6.结社权7.获得相关知识权。(说明书)8.受尊重权9.监督批评权。(二)经营者的义务:开具发票义务:1、小额交易2、赠品3、特价品

争议的解决:(一)解决争议的几项特定规则1.销售者的先行赔付义务。2.生产者与销售者的连带责任。3.变更后的企业仍应承担赔偿责任。4.营业执照持有人与租借人的赔偿责任。5.展销会举办者、柜台出租者的特殊责任。(期后连带,当时不连带)6.虚假广告的广告主与广告经营者的责任。食品广告代言人无过错连带

产品质量法:瑕疵(不具备用途,但是无危害结果;违约;买方告销售商,单告单;1年时效;可附带精神损害赔偿。)缺陷(有危害结果;侵权(竞合违约);受害人告六连带,多告多;2年时效,最长10年。)

食品安全法:食品含成品和原材料;含保健品但不含药品。召回制度:1生产者:停产、通知、召回、记录2销售者:停售、通知、记录、并按生产者的要求召回。食品检验制度: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复合责任,且食品不得免检。责任:生产者和代言人无过错责任销售者仅主观明知才负责人。执法机关:国务院食安委专门机构卫生部主管协调;质监局、食药局、工商局协同执法。

商业银行管理制度:1.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57存贷(吾妻存贷)75R流(吾二流)25%贷资10袋子实2.商业银行的资产风险管理:有关贷款的特别规定。对银行关系人的贷款限制,即不得对银行高级职员及其亲友以及银行投资的金融机构发放信用贷款(无担保贷款),不得对银行高级职员及其亲友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发放信用贷款。关系人的范围:①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②前项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3.禁止商业银行投资的风险项目:1商业银行在我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各司其职,这两类分别由信托公司和证券公司干)2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银行不能炒房,影响资本流动性)3商业银行在我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防止银行垄断企业)

税法概述:1税收具有三个基本特征:(1)法定性;(2)强制性;(3)无偿性。

增值税法:1.增值税的纳税人。增值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A销售货物或者B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C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动产+三类劳务)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记忆]:吃喝烧看种。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0%;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免征增值税:(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7)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8)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记忆]农孕设备二手残(农运设备导致二手残废)

消费税法:(一)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二)消费税法的基本内容:消费税的征税对象为应税消费品,具体包括:(1)烟;(2)酒及酒精;(3)化妆品;(4)护肤护发品;(5)贵重首饰;(6)鞭炮、焰火;(7)汽油;(8)柴油;(9)汽车轮胎;(10)摩托车;(11)小汽车。2006年4月1日新增高尔夫球以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记忆]抽着烟喝着酒化好妆戴上首饰加满油开车放烟花去,在游艇的木地板上戴着手表用筷子打高尔夫球

营业税法:1.营业税的纳税人。营业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提供A应税劳务、B转让无形资产或者C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记忆]营业税是:二无(务)一不!营业税的税收减免。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死)服务;(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病);(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农林牧鱼);(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记忆]老幼病残婚育死管农林牧鱼总结:纳税人营业额未达到财政部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法: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2.非居民企业仅就境内所得纳税,居民企业就境内外所得都纳税。3.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非税收优惠):(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4.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税收优惠):(一)国债利息收入(买国债送利息税)(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二)(三)避免双重收费)(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个人所得税法:1.工资收入按月征,劳务收入按次征,承包经营按年征,利息股息按次2.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由国务院决定,分为减税和免税两种,都应经过批准,可以减征的法定情形有:一是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二是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所得税的法定免税项目共有九种,应特别注意以下方面:⑴奖金,必须是省、部级军级以上单位颁发的;⑵利息,免税仅限于国债和金融债券,其他利息一律要纳税的;⑶离、退休人员的工资,保险赔款,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以及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不管数额多少,均不纳税。总结:(越是非劳动的所得,越免税。)

劳动法:1.劳动者主体资格:凡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文艺、体育、特种工艺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须报经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2.劳动关系的当事人是特定的,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3.我国劳动者包括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我国用人单位包括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注意]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后勤部门)4.劳动关系具有人身、财产关系的属性。

劳动合同:1书面劳动合同的订立。2.合同签订。3.合同期限。4.使用期限。5.合同条款:必备条款、可备条款。6.劳动合同的效力:生效、无效。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必须同时)支付。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劳动者对合同类型有单方选择权),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双十);③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记忆]十、退十、二。A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B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C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罚到签订为止)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记忆]:(无补偿)三书,三试;(三叔、三婶)(2)即时解除。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5)因用人单位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记忆]:(单位过错,一般有补偿)保、酬、暴、费、效、章。(报仇报废了小张)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即时解除。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规章规定);(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劳动者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记忆]:(劳动者过错,无补偿)效、刑、兼职,试、章、职、弊。(笑星兼职赚了十张纸币)(2)预告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得调岗一次);(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记忆]:(劳动者原因,有补偿)

不得解除的情形:(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此类情形:一不得解除,二不得终止。)[记忆]:(病孕妇十五加五)(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总结]:1劳动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预告解除和经济性裁员,但是可以即时解除。

终止合同:劳动合同法定终止的情形,除劳动合同期满外,还包括: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等。需要支付补偿金。[记忆]:期满、保险、死、破产。(保险期满不是等死就是破产)

集体合同:1工会或者工人代表和单位订立;2需要劳动局无异议方能生效;3劳动者的个人合同待遇应当高于或者等于集体合同。

居民家庭与家政服务员只会形成民事劳务关系,不管是自己找来、中介推荐、还是家政服务公司派来,因为家庭不是单位;只有家政服务员与家政服务公司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在于:(1)合同双方当事人关系不同。劳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没有身份、经济、组织上的从属性;劳动合同主体特定,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者从属于用人单位。(2)劳动支配权和劳动风险责任承担不同。劳务合同中劳务支配权在提供劳务者,劳动风险责任亦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劳动合同中劳动支配权在用人单位,劳动风险由社会、用人单位、劳动者三方承担。(3)报酬性质和支付方式不同。劳务报酬根据劳务市场价格确定,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国家无强制性规定,支付方式一般为一次性或分批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确定,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但须遵守国家最低工资等强制性规定,并且每月至少一次;(4)劳务合同关系可以多重建立,而劳动合同关系具有惟一性,我国劳动法尚不承认双重劳动关系。(5)法律调整不同。劳务合同关系由民法调整,劳动合同关系由劳动法调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A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B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C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首月不双罚)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D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总结:1、双倍工资公式:工期X2-12、不签订书面合同,仅在1年内罚,一年后就视为已经订立了无固定合同,不再双罚。

试用期条款: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记忆]:311、132、36.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否则不足并支付赔偿金。[记忆]:合8、单、地。其次,违约金条款:适用对象:(1)涉及专项培训的服务期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一般职工技能之外的额外技能)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培训费按照服务期,逐年摊销,余额部分为违约金。A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费用、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B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C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因为单位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D有劳动者过错情形,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涉及保密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A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B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C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D竞业期内可以到非竞业单位就业。除本法上述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总结]以解决户口,子女入学就业等附加条件,所订立的服务期违约金都是无效的,能搭配服务期违约金的只有(专项培训)。

非全日制用工:俗称小时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1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2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3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4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5终止用工不支付经济补偿。6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最低工资保障:不包含:(1)加班加点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4)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2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3在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综合参考下列因素:(1)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3)劳动生产率;(4)就业状况;(5)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4最低工资标准应当高于当地的社会救济金和失业保险金标准,低于平均工资。应当适时调整,但每年最多调整一次。

劳动争议处理:在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上,其特点是1强制仲裁、2仲裁免费、3仲裁前置、4仲裁一次不终局(2个例外:(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可以继续起诉;5裁决先予执行无需担保;6单位管理的证据不提供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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