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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时非婚生子女归谁抚养?
发布日期:2015-07-14    作者:孙超律师
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法律地位,所以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谁抚养,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调解或者判决。现行司法实践中,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有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相关法律可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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