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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行贿未果后侵占贿赂款的行为如何定性
发布日期:2015-06-25    作者:110网律师
律师说法;
一、构成行贿罪。  行贿罪主观方面表现为具有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犯罪故意。  行贿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行贿人只要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贿赂,即可构成行贿罪。即使行贿遭到拒绝或者其所追求的不正当利益并没有达到,也不影响行贿罪的成立。行贿罪是行为犯,虽然没有最终把 钱送出去,但其行为已经构成行贿罪。
二、构成侵占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且在受害人索回贿赂款时,以钱已送出为由拒不退还,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三、因此,如存在如题所述的情形,可构成两个罪名,应依法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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