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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宪法强化复习: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发布日期:2015-06-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宪法强化复习: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1.所有国家机关的设立都必须有宪法和法律依据,防止任意因人因事设立机构;

  2.所有国家机关的职权都有法律依据,国家机关只能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属于本机关的职权;

  3.一切国家机关的工作程序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工作结果也必须符合法律规范;

  4.任何机关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纠正,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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