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道部建设司原副司长严健涉嫌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经由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后于近日宣判,法庭支持公诉机关对其指控,一审判决严健有期徒刑13年,其妻薛兰英也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据法制日报报道,一审判决后,二人均表示上诉。
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严健先后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62.6万元。其妻薛兰英和严健共同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0万元,均已构成受贿罪。
法院同时认为,严健有价值人民币337万元、美金15万元的财产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中新网吴亚东 潘从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