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遇到劳动纠纷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相比较劳动者来说,是强势一方,那么,遇到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应该怎么保护自己呢?
首先,要注意收集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纳税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都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虽然在劳动纠纷中,单位承担更重的举证责任,但劳动关系成立的举证责任确在劳动者这边,也就是说,劳动者必须得证明自己是给这家单位干活的。
我就曾经遇到过手里什么证据都没有的劳动者,他给一家网店做推广,但是没签合同,他工作性质灵活不用去坐班,因此也不参加公司的例会、不打卡,做了半年以后,由于达不到公司的期望,公司拒绝再跟他合作,一分劳动报酬都没拿到,到仲裁委申请仲裁后,也由于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仲裁请求全部被驳回。
其次,要知道自己的哪些权益受到了侵犯,或者说要明白单位的哪些行为是违法的,哪些行为是不合理但不违法的。有的劳动者听说不签合同就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就以为不论什么时候,只要没签合同,就可以向单位要求双倍工资了,其实不是这样的。只有首次入职没签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才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再者,要知道权益受侵犯后应该到哪儿去主张维权。如果是拖欠工资、加班费或者是不签劳动合同要求双倍工资,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是隶属于社会和劳动保障局的,一般都在社会和劳动保障局的办事大厅设有立案窗口。如果是不缴纳社保,就应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现在劳动仲裁委员会已经不再处理欠缴社保的问题了,也不允许单位私下把社保的钱补给劳动者本人。
劳动纠纷看似简单,实际上也并不简单,各种争议的情况千差万别,劳动者要有起码的法律意识,才能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