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开假证明报病假”人员的劳动者应注意哪些问题
解除有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以及解除“开假证明报病假”人员的劳
动合同,应注意哪些法律程序?
解答:这两类员工的解除合同条件和后果是有区别的。解除有工伤职工的劳
动合同实际是指《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1款的情形。对此,用人单位应依法,
依合同约定对劳动者予以经济补偿。
解除与“开假证明报病假?人员的劳动合同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
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解除合同时,用人单位毋须向劳动者提供经济补偿。
在履行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时,要注意:第一,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
规定,以及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第二,应经公司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第三,应
当制作解除合同决定书并送达当事员工本人;第四,应按约定发放拖欠员工的工
资,特别是伤残员工,应当对其退出公司后的生活作出妥善安置;第五,履行好
解除合同后的转保险、档案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