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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欠款逾期不还属犯罪,你知道吗?
发布日期:2015-05-22    作者:110网律师
信用卡诈骗罪常成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或恶意透支的,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达到一定数额的,属于信用卡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甚至可予以无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何为恶意透支?常成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一种类型。所谓的恶意透支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二是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



关于量刑常成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到1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可予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到20万罚金。

常成数额在10万到10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可予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到50万罚金。
常成数额在100万元以上,属于 “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到50万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常成提醒如何预防“恶意透支”的发生,常成律师团提下以下建议:
常成一、事前预防,市民应当办理额度在自己经济范围内的信用卡,信用卡的额度应当控制在自己月工资的三倍以内,也不要办理多张信用卡。很多涉嫌信用卡诈骗的市民往往是因为信用卡额度的提升而导致高估自己的经济的能力无额外资金归还银行而获刑。


常成二、事后应积极和银行协商,恶意透支的情况其实是很容易避免的,只要按银行的要求按时还款或者在三个月内有一定的还款记录并支付逾期利息,也不会触犯刑法。但市民往往都认为这不过是一种欠款行为而不重视,在这里常成律师提醒大家,在信用卡透支后应当与银行积极协商还款计划,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常成三、尽快找律师介入,被抓后,亲属无法会见,只有律师可以会见了,会见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取保候审和提供辩护意见。并且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甚至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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