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下城区法院争取孩子抚养权离婚案-杭州离婚律师孙
杭州下城区法院争取孩子抚养权离婚案-杭州离婚律师孙旭权
代理律师:孙旭权,男,浙江易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党支部书记,面临过千姿百态的各类纠纷,具有绝对的辩护实战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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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法院:杭州下城区人民法院
涉及的案例均依据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和解书,不会侵犯当事人的隐私,请读者请勿对号入座。
2014年8月,接受本案原告陈××委托,就与丈夫被告仇×争取6个月孩子抚养权离婚纠纷案于2014年81月被诉至杭州下城区人民法院。本案由法院于同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判,对该案进行了审理,本律师作为原告的代理人,被告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经法院审理,经过开庭一次,最终判调解如下:
1、
准予原被告离婚。
2、
孩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凭发票各半承担。
诉讼请求:(案由:离婚纠纷)
1、 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
2、 请求本着照顾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则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
产(见清单);
3、 判令婚生子仇××由原告抚养,由被告承担抚养费3000元/
月直至婚生子独立生活为止;
4、 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双方于2012年11月18日经朋友介绍认识,在2013年8月发现怀孕,原告考虑到因之前吃过中药以及双方感情不深,因此先不要这个孩子,但男方及男方父母表示都要孩子,并且承诺会负起责任的,在匆匆忙忙的情况下办理了婚事,于2013年9月3日在下城区民政局登记结婚。
被告不关心、不呵护原告,原告怀孕后因妊娠反应重,请假三个月住在娘家,一切由原告母亲照顾,并承担了怀孕所需营养费、生活费等全部开支。被告只陪同过原告一次产检,漠不关心,在临产前一个月,被告没有过问过,一个月未回家。孩子出生后,原告在娘家坐月子,生活起居基本上都是原告母亲照顾,被告毫不关心家庭事物,也不管孩子,双方没有交流,经常半夜三更才回家。2014年8月1日,被告在棋牌室搓麻将到凌晨1点多,原告过去叫被告早点回家时,和原告吵架,将原告和孩子赶出家里,原告抱着孩子去附近的酒店住宿(凌晨两点多)。次日,被告的同学出面协调时,被告不顾尚需要哺乳的孩子此时需要母亲,硬是将孩子抱走,说只要给孩子喂奶粉即可。之后被告不让原告回家,孩子还未到满月时至今被告不断提出离婚,给原告及其家人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
原告认为,被告是一个对家庭、对孩子、对妻子全然不顾的男人,双方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代理律师:孙旭权,男,浙江易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党支部书记,面临过千姿百态的各类纠纷,具有绝对的诉讼实战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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