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国十大刑事案件一、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再审案
一、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再审案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审判决,撤销该院原刑事裁定和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刑事判决,以原审判决和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点评:人民法院在这一案件中表现出来的直面错案、敢于纠正的行为值得肯定。随着内蒙古政法系统追责程序的深入进行,当年如何造成这一冤案的原因也就更加明晰。
浙江高策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王青山律师解读罪名: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