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呼格吉勒图案,时雨律师谈刑事案件再审程序的启动
由呼格吉勒图案,时雨律师谈刑事案件再审程序的启动
深圳市律师协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杨时雨律师
【再审宣告无罪】
2014年12月15日8时30分,内蒙古自治区高院正式向呼格吉勒图家属送达再审判决书,并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
再审判决书主要内容包括:一、撤销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1996)内刑终字第199号刑事裁定和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呼刑初字第37号刑事判决;二、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
再审判决书公布了呼格吉勒图被判无罪的理由:原判认定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流氓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检察机关的检察意见予以采纳,对申诉人的请求予以支持,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法判决: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
【再审程序的启动】
杨时雨律师按:由于种种原因,冤假错案还不能得到完全的杜绝,为了对冤假错案进行纠正,我国设置了再审程序。同时,为了维护生效判决的稳定性,法律又严格规定启动再审程序应该具备法定事由或者经过特定程序。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我国目前启动刑事再审程序的途径有三种。
一、当事人申请再审。
申诉事由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41条的规定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我国《刑事诉讼法》地241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注意:申诉人包括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也属于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诉权。
二、法院决定再审。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42条第1款、2款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三、上级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42条第3款、4款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实践中,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或者检察院提出申诉,由法院或者检察院对申诉事由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决定再审或者提出抗诉。当然了,因为申诉和参与申诉程序是一种较为专业的工作,申诉人最好委托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教训痛心深刻,对不起”
2014年12月15日上午,受内蒙古高院院长胡毅峰委托,该院常务副院长赵建平代表内蒙古高院到呼格吉勒图的父母家中,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并对其父母深鞠一躬,说:“呼格吉勒图案对我们的教训是痛心的,深刻的,对不起。”
稍许沉默,呼格吉勒图的母亲尚爱云热泪盈眶:“终于等到这一天了,儿子,你清白了!”
赵建平向呼格吉勒图父母转交高院院长胡毅峰个人慰问金3万元,并表示呼格吉勒图父母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希望呼格吉勒图的父母多多保重。
“对此案的发生,我们将汲取深刻教训。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严把案件质量关,坚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坚决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内蒙古高院新闻发言人李生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