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司法考试《刑法》罪名:传播性病罪
发布日期:2015-04-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传播性病罪
本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娟的行为。卖淫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满足不特定对方的性欲的行为,包括与不特定的对方发生性交和从事其他狠亵活动;嫖娼则是指以交付金钱或其他财物为代价,使对方满足自己性欲的行为,包括与卖淫者发生性交或从事其他猥亵活动。行为主体必须是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自然人;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犯本罪的,根据刑法第360条第1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