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司法考试刑法备考:传播性病罪
发布日期:2014-12-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传播性病罪。本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娟的行为。卖淫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满足不特定对方的性欲的行为,包括与不特定的对方发生性交和从事其他狠亵活动;嫖娼则是指以交付金钱或其他财物为代价,使对方满足自己性欲的行为,包括与卖淫者发生性交或从事其他猥亵活动。行为主体必须是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自然人;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犯本罪的,根据刑法第360条第1款的规定处罚。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