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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打击刑事犯罪新形势努力开创刑检工作新局面
发布日期:2005-03-1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一、要以“严打”整治斗争为中心,继续做好我市的刑事检察工作。

  2001年以来,我市刑检部门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全力以赴投入“严打”整治斗争,确保了“严打”整治斗争在刑事检察环节的畅通。据统计,2001年至今,全市刑检部门共审查批准逮捕刑事案件8862件11098人,向法院提起公诉刑事案件7764件10745人。这一办案数字表明,无论是刑检办案总量,还是人均办案数量,均比以前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目前的社会治安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刑事案件的发案率总体上看还居高不下,今年公安部门的破案率有所提高。因此,下一阶段我市刑检部门的办案任务将十分艰巨,这就要求我们务必保持高昂的斗志,把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作为当前我市刑事检察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刑检部门要重视做好以下工作:

  1.要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按照上级刑事检察工作会议提出的刑检部门参加“严打”整治斗争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刑检部门多年来参加“严打”整治斗争的经验,我们必须坚持以下主要做法:一是要坚持快捕快诉,保证刑事案件在刑检环节不要出现梗塞;二是坚持对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部门收集、固定、完善证据,保证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方针在检察环节的落实;三是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保证刑事案件在刑检环节定罪准确、程序合法;四是正确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讲究执法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要根据深圳刑事案件的发案情况,突出刑事检察工作的重点。“严打”整治斗争的一条重要精神就是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就我市的刑事案件的发案情况看,市院刑检部门的工作重点是以下三类案件:一是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比较突出的是重大杀人、伤害、抢劫、绑架、涉黑、涉枪、涉爆等案件。这类刑事犯罪,往往气焰嚣张、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极大。二是严重经济犯罪案件。比较突出的是重大走私、金融诈骗、偷税骗税、制假售假、合同诈骗等。这类刑事犯罪往往数额特别巨大,造成的经济损失也特别巨大,严重危害着深圳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良好的投资环境。三是毒品犯罪案件。我市的毒品犯罪形势比较严峻,所破获的毒品案件逐年增加,个案所涉的毒品数量也越来越大,严重毒害着社会。区院刑检部门的工作重点主要是以下两类案件:一是“两抢”犯罪案件,尤其是“路面”两抢案件,目前的发案率还比较高,对深圳市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威胁较大。二是重大盗窃案件,从公安侦查部门反馈来的信息看,盗窃犯罪案件占了目前所有刑事案件的65%左右,是主要的刑事犯罪。近年来,重大盗窃犯罪的数量在上升,入室盗窃仍比较猖獗,必须严厉予以打击。此外,在“严打”整治斗争中,无论是市院还是区院都承担着一些上级挂牌督办的案件。凡是挂牌督办的案件,刑检部门都要安排骨干力量,优先办理,并及时按要求将办理情况逐级上报。

  3.要认真研究刑检部门在“严打”整治斗争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圳特殊的地理位置、特殊的经济环境、特殊的人口结构,决定了刑事犯罪在深圳呈现出一定的特殊性。犯罪的新形式,触犯的新罪名,罪与非罪的界限,此罪与彼罪的认定等等问题在当前我们的刑事检察工作中层出不穷。这就要求我们在办案中要勤于思考,要认真研究,及时请示,加强沟通。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刑检部门在办案中都碰到不少疑难案件,对这些疑难案件要认真研究解决;对刑检工作碰到的某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比如某一类犯罪中经常出现的问题,也要认真研究。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实际问题,才能不断提高我们的办案水平。这方面的工作,从掌握的情况看,市院刑检一处有比较好的做法。他们对疑难案件的讨论是非常认真的,对同类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也重视研究。他们将2001年所办的70余宗疑难案件进行整理,分为法律问题之疑案和证据问题之疑案,准备编辑成册供全处干警学习参考,这很有意义。据市院刑检部门反映,龙岗区院、宝安区院、南山区院、盐田区院对办案中的疑难问题也非常重视,经常与市院保持沟通。这样既较好地解决了一些疑难案件的处理问题,也便于市院全面了解掌握全市刑检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要以“强化监督,公正执法”为主题,指导并规范我市的刑事检察工作。

  高检院根据我国检察机关的性质和任务,提出以“强化监督,公正执法”作为当前检察工作的主题,这当然也是我们刑检部门依法履行法律职责的重要指导思想。这次全国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上,韩杼滨检察长、张穹副检察长在讲话中都强调刑检部门要认真围绕这一主题,加强刑事检察工作,并以此来追求“公正与效率”的执法目标。深圳市检察机关刑检部门必须深刻领会上级刑检会议这一重要精神,在具体贯彻上,我们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举。刑法的内容是惩罚犯罪,刑事执法的任务也是为了打击犯罪。但它们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权。只有以保障人权为宗旨,刑法在现代社会才具有存在的正当性和合理性,这是修订后的刑法和刑诉法所确立的一个重要法治理念。我市刑检部门的干警务必转变执法思想,认真贯彻这一法治理念,一方面牢固树立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意识,在“严打”整治斗争中,通过充分履行刑检职能,严惩刑事犯罪;另一方面牢固树立在执法中保护公共利益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在审查批捕与审查起诉中,既要注意维护社会公众和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又要注意保护犯罪嫌疑人正当的诉讼权利。联系到具体工作,就要求我们在办案中要重视听取被害方的意见,热情接待上访群众,依法保护他们正当的权益;同时对犯罪嫌疑人也要做到文明执法,坚决杜绝刑讯逼供、骗供诱供、非法取证等现象。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公正执法,才能树立刑检部门公正执法的形象。

  2.坚持执行实体法与执行程序法并重。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两者不可偏废,实体公正是基础,程序公正是保障。这也是修订后的刑法和刑诉法所确立的一个重要法治理念。实体公正要求我们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和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每一宗案件都要准确定性,严把事实关、法律关,正确适用刑法;程序公正要求我们严格按刑事诉讼程序办案,切实转变过去重实体、轻程序的旧的执法观念。从实际情况看,执行程序法仍是我们工作的薄弱环节,必须引起重视。一是要狠抓按法定期限办案,防止超期羁押;二是要进一步提高证据意识,提高全市刑检干警在审查、判断、运用证据上的水平和能力,做到以证据定案,而不是搞有罪推定。只有按法定期限办案的意识和按证据定案的意识都提高了,程序公正的目标才能够实现。

  3.坚持密切配合与加强监督相结合。既要与侦查、审判机关密切配合,又要加强对侦查、审判的监督,这既是刑事检察工作的法律职责,也是刑检部门参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这次全国、全省刑检工作会议都强调了要进一步加强这两个方面的工作,我们要认真予以贯彻。就刑检工作与侦查工作的配合来看,我市刑检部门目前的重点是要加强对侦查部门侦查取证工作的引导,建立和完善刑检引导侦查的工作机制,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就刑检工作与审判工作的配合来看,我市刑检部门目前的重点是与法院相互配合,搞好“普通程序被告人认罪案件的简化审理”和“多媒体示证”等改革,提高刑事诉讼的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法律监督是我市刑检工作比较薄弱的一环,根据这次全国、全省刑检会议的精神我们要重视加强。在侦查监督方面,重点是纠正违法取证和不严格执行强制措施等问题;在审判监督方面,重点是抓好对无罪判决、判刑畸轻畸重的抗诉工作等。

  三、要以深化刑检改革为动力,不断推进我市的刑事检察工作。

  为适应“两法”修改后的新形势,探索建立既遵循司法规律,又符合我国国情的刑检工作机制,从1998年起,我们先后实行了主诉检察官制度、捕诉职能集中行使制度、检控事务官制度等一系列刑检改革。通过改革创新了刑检工作的机制,提高了刑检工作的质量与效率,焕发了整个刑检队伍的活力,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刑事检察工作的开展。实践证明,我们推行的各项刑检改革体现了我国法治发展的方向,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体现了深圳特区检察工作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这次全国、全省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仍将刑检改革作为刑事检察工作的一个重要主题。作为全国改革开放窗口的深圳,我们的刑检改革步伐不能落后,也不应该落后。我们一定要有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必须把我市的刑检改革继续推向深入,因此下一阶段,我市刑检改革的重点是:

  1.积极推行、探索、完善刑检工作机制和方式的改革。一是立足提高办案效率,形成打击合力,完善和规范适时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强化侦查监督的工作机制;二是深化和完善主诉检察官制度,根据高检院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当前主要的是在机构改革中争取解决主诉检察官的选任、职级待遇问题以及研究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三是全面推行审查批捕方式改革;四是积极稳妥地推行诉讼方式的改革,当前主要是抓好被告人认罪案件的简化审、庭前证据交换、多媒体示证等,以提高公诉工作效率,改变公诉人的观念,提高公诉人的素质;五是积极探讨法律文书的改革。以上刑检改革,我市刑检部门有的已经进行了探索和正在积极探索。从这次会议交流的情况看,宝安区院实行简化审的做法及在实践中提出的问题,福田区院、盐田区院对侦查和审判有效监督的做法,南山区院对主诉检察官实行的四查四重考察监督制度,龙岗区院通过挂牌竞办疑难案件培养锻炼高水平公诉人的做法,不失为一种实事求是的创新精神,值得进一步探索、总结、完善。有的还未启动,市院和各区院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上述五个方面的改革尽快全面启动。这是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我们一定要抓住改革的机遇,以创新的精神,不断推进我市的刑检工作,使之为深圳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2.继续实行捕诉职能集中行使制度。两年多来的实践证明,捕诉职能集中行使促进了刑检部门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的明显提高,有利于充分发挥主诉检察官的作用。特别是我们以此为基础初步建立起了刑事检察引导刑事侦查的工作机制,使侦查工作能更好地为检察机关的公诉工作服务,刑检工作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得到了强化,刑检工作的主动性也得到了大大的增强。对此,市区两级的刑事检察官是深有体会的。我们要继续深化这一改革,特别是要认真研究解决这一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当前主要是批捕条件的把握问题,实践中确实存在以起诉标准办理批捕案件的情况,要切实加以解决;提高制作《侦查意向书》的水平问题,以更有效地实现引导侦查的作用;严格按照这项改革规定的一些基本原则受理移送案件等。

  3.探索建立刑事检察局。关于建立市院刑事检察局问题,这项改革的思路一经提出就得到了市院张建国检察长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昨天王泽民处长代表市院刑检部门作了探索性的发言,目的主要是为了充分听取全市刑检部门负责同志的意见,以便于进一步进行论证。我们提出建立刑事检察局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一是力求改变目前刑检工作行政化色彩过于浓厚的固疾,建立按司法规律运作的刑检工作机制和机构;二是力求推进刑检工作的专业化分工,使刑事检察官走职业化发展道路;三是力求克服目前刑检队伍分散性管理的弊端,建立一个对全市刑检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系统,以使刑检部门对内形成统一性,对外形成整体性、对等性,突出刑检部门的整体形象。

  四、要以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为目标,不断强化我市的刑事检察工作。

  1.要坚持不懈地抓队伍的思想、纪律与作风教育。刑检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决定了我们在抓队伍建设时,必须把思想、纪律、作风教育放在首位,刑检部门的领导务必以“团结、廉洁、开拓”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形成一个有号召力、有凝聚力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对干警的思想、纪律、作风问题要敢抓敢管,要经常性地结合实际,在队伍中进行公正执法、廉洁奉公、爱岗敬业等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坚决克服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在队伍管理上,刑检部门的领导一定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以实干精神、民主作风、廉洁风范和群众观念切实在队伍中起表率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带出一支具有良好职业操守、爱岗敬业的刑检队伍。我们讲刑事检察官职业化,首先必须在操守上达到职业化的标准。

  2.要有的放矢地加强刑检队伍的学习、培训和调研工作。这几年来,我市的刑检队伍经过调整充实和修订后刑法和刑诉法公布实施后的实践锤炼,业务素质有了大幅度的提高,特别是法律理论功底、证据意识都在办案实践中得到了重视。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市刑事检察官的业务素质离职业化的标准还有较大的差距。因此,在队伍的培养上必须按高检院的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完善我市刑事检察官的知识结构。除加强学历教育外,平时要经常性的以举办短期培训班、专家讲座或专题讲座等方式来更新、补充知识,拓展视野,提高理论素养。同时,在刑事检察官队伍中,要积极培育调研之风。在每年全市检察理论研讨会上,我们刑检部门都提交了大量的调研文章,这是一个可喜的现象。写调研文章,实际上就是对实践经验的总结,它要求你进一步思考问题、探索解决办法。实践证明,在刑事检察官队伍中兴起调研之风,有利于自身业务素质的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达到职业化的标准是刑事检察官职业化建设的基本要求。

  3.要进一步规范刑检队伍的管理和监督制度。队伍建设要强调教育、引导,但更重要的要有有效的监督和科学的管理,这样才能出效率、出人才。刑检部门作为一支维护法治尊严的队伍,如果自身都没有一套严密的管理制度约束和规范执法行为,那是不可想象的。市、区两级刑检部门这几年都相继建立和完善了许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工作职责规定、案件分配、审批、讨论制度等。这些内部管理制度都十分重要,但关键是要严格执行。这些内部管理制度,既是办案监督制度,也是队伍廉政建设的制度。实践证明,有了这些内部管理制度的监督和制约,才能很好地保证刑检部门办案的公正性与廉洁性。因此,刑检部门内部的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健全,这也是加强刑检队伍职业化建设的重要手段。

  当前刑检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繁重的任务和人力不足的矛盾;时代的要求和我们自身水平差距的矛盾;主诉检察官所负的责任与其职级、待遇不相配的矛盾。这些矛盾和问题是多年来积累和体制的弊端所造成的结果,但我相信随着国家和整个检察事业的发展,在院党组和政治部的重视和努力下一定会逐步解决。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沈元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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