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咨询:我是晋源区的一村民,有个朋友向我借了180万元做生意,对方给我写了借条,签名写的小名,跟身份证上名字不一样,快2年了还不给,我想起诉,不知道怎么起诉,请律师帮帮我。 本站首席律师解答:因对方在借条上的签名跟身份证名字不一致,你需找对方让对方给你重新出具借条,签署身份证上的名字方可起诉。如果小名是对方的曾用名的话,你也可到派出所开证明后起诉。 温馨提示:债务人在出具借条时,署名必须与身份证上名字一致,音同字不同也不行,比如:李小立与李晓立,王家与王佳等,一旦产生纠纷,诉至法院,会导致难以立案,即便勉强立案,也存在被告不适格的风险,最终可能导致债权人的权益很难得到司法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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