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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司法考试民诉法复习指导:地域管辖的概念
发布日期:2015-04-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2015年司法考试民诉法复习指导:地域管辖的概念。

  地域管辖,是指按照各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来划分诉讼管辖。民事诉讼法通过级别管辖将民事案件在四级法院中做了分配,划定了各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但至此仍然不能确定某一诉讼案件具体由哪个法院受理。因为除最高法院外,在同一级中仍然有许多个法院,所以还需要进行第二次分配,将已划归同一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在各个法院之间进行分配。这一任务是由地域管辖完成的,因此,地域管辖的作用就在于确定同级法院在各自辖区内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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