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宪法中选举程序问题
发布日期:2015-03-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宪法中选举程序问题: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选举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乡级人大接受代表辞职,须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通过
B.经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乡级人大代表的要求
C.罢免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区三分之二以上的选民通过
D.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必须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选举程序。乡镇人大的代表可向本级人大书面辞职,乡级人大经代表的过半数通过。A正确。罢免直接选举的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选民通过。C项错误。补选出缺的代表,既可以差额选举,也可以等额选举。D项错误。经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乡级人大代表的要求;经原选区选民5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县级人大代表的要求。B项正确。
学员问:
乡镇人大的代表可向本级人大书面辞职,乡级人大经代表的过半数通过。罢免直接选举的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选民通过。
1.罢免间接选举的代表的条件?
2.县人大的代表可向本级人大书面辞职,县级人大经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教育网老师回复:
1、按照下列规定掌握。《选举法》第48条对罢免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作了明确规定: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五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罢免案应当写明罢免理由。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被提出罢免的代表有权在主席团会议和大会全体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由主席团印发会议。罢免案经会议审议后,由主席团提请全体会议表决。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时候,被提出罢免的代表有权在主任会议和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由主任会议印发会议。罢免案经会议审议后,由主任会议提请全体会议表决。
2、不是的,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书面提出辞职。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辞职,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接受辞职,须经人民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通过。接受辞职的,应当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