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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司法考试《二卷》刑法:走私武器、弹药罪
发布日期:2015-03-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概念

  走私武器、弹药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武器、弹药进出境的行为。

  (二)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武器、弹药(包括军用、非军用)进出境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4、主观方面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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