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司法考试《二卷》刑法:走私废物罪
发布日期:2015-03-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概念
指行为人逃避海关监督、检查,将境外的废物偷运进境的行为。
(二)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海关的管理秩序,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将境外的有造成环境污染的固体废物运输进境;
2、客观方面表现为1、逃避海关监督、检查; 2、偷运进境的物品是国家明令禁止进境的有害的生产、生活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3、该固体废弃物会造成环境污染或是病源体载体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单位或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是故意的,过失不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