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司法考试民法中民事法律事实问题
发布日期:2015-03-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民法中民事法律事实问题:

  (一)民事法律事实的类型

  1.事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包括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

  (1)自然事件:地震、海啸、飓风;人的出生、死亡等。

  (2)社会事件:罢工、战争等。

  2.行为:受人所控制,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包括:民事行为和事实行为。

  学员问:

  罢工、战争怎么就不受人的意志控制呢?他们分明也是人的【行为】,我觉得这个分类不妥当。谢谢老师解答!

  老师回复:您的理解有误,这里都是从个人的角度看的,无论从卖方还是买方的角度看,罢工等因素都是无法直接控制的,因此是事件。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