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职工入股后用人单位并不必然承担 安排工作的义务
发布日期:2008-07-0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相关法律知识
»
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诉牛自得在调离原单位一年内作出的与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属案
»
用人单位能不能根据工作需要随意变动职工工作岗位--成都市劳动合同范本引争议
»
用人单位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不能当然地免除劳动者的竞业限制义务
»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
职工雇人代班,自己连续旷工,用人单位可以将其除名
»
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能否追索培训费?
»
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能否追索培训费?
»
用人单位不得向员工收取工衣/工作服费用——资料汇集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
用人单位不可随意变动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