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房屋确权 协助办理过户起诉状
发布日期:2015-03-01    作者:110网律师
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x,男,出生日期:xxxxxxx日,证件号码:xxxxxxxx,住址:xxxxxxxxxx   代理人联系电话:18622934121
被告:xxxxx,女,xxxxxxx日,证件号码:xxxxxxxxxxxxxxx住址:      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原告是xxxx区xxxx园xx号房屋(以下简称涉诉房屋)的唯一产权人。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离婚协议书》内容,协助原告办理涉诉房屋的过户手续。
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xxxxx日在xxxx民政局办理结婚,于xxxxx日在xxxx民政局办理离婚,并于当日签署《离婚协议书》,协议书约定涉诉房屋归原告所有,被告自行解决住房,并保证对此不再提出异议。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该《离婚协议书》系原被告双方自愿签署,且已在xxxx民政局备案,协议书内容合法并已生效,被告应当遵守并配合办理过户,但是,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被告总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配合办理,故原告迫于无奈,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具状人: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