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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商法中公司法相关规定
发布日期:2015-02-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例题·多选题】姜一作为实际出资人投资1000万到北京天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并与胡万订立股份代持协议,让胡万为名义股东。另查明,2013年天达公司盈利10亿元。下列错误的是?( )

  A.1000万的投资所获收益应当由姜一与胡万均分

  B.如胡万擅自将该股份出质给李四,该质权无效

  C.姜一请求胡万将其持有的名义股份过户给自己,应当征得天达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D.姜一提起股东资格确权之诉,应当以胡万为被告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法相关规定。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基于股权代持协议解决纠纷;公司与名义股东基于股东名册;外部善意第三人与名义股东基于工商登记;实际出资人可依法提起股东资格确权之诉。

  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担责,那对于外部债权人来说,基于工商登记的信赖,怎么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呢?

  对于外部的债权人来说是可以找登记的人来承担责任的,被冒名登记的人对债权人承担了责任后,可以向冒用其名义的人来进行追偿。也就是说到最后还是要由冒名登记的人来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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