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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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司法厅(2014)84号文,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6年6月30日。 一、律师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民事诉讼:800元~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律师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 争议标的额 计费比率 10001元—100000元部分 5~6% 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 4~5% 1000001元—5000000元部分 3~4% 5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 2~3% 10000001元—50000000元部分 1~2% 50000001元以上部分 0.5%~1% 二、律师代理行政诉讼案件收费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1000元~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律师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律师代理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国家赔偿:800元~8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的百分之五十收费,但最低不少于1000元。 四、律师办理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 (一)侦查阶段担任辩护人的收费标准: 1、提供法律咨询帮助:300~500元/次; 2、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变更强制措施的:500~3000元/件; 3、代理当事人向有关机关申诉和控告:1000元~10000元/件。 (二)律师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的收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500~12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但最低不少于2000元。 (三)律师担任审判阶段辩护人的收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1)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2500元~20000元/件; (2)担任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2000元~1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刑事诉讼: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但最低不能低于第1项。 五、律师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收费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六、计时收费 办理本标准第一至五项所列法律服务事项,可以适用计时收费,收费标准为:100~2000元/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办理法律服务事项时花费在旅途上的时间,折半计算。 |
2014-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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